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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召开平安交通建设暨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3-04-08 17:10:27 来源:大众网 分享至: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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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马鑫超 聊城报道

4月7日上午,莘县在朝城镇召开平安交通建设暨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推进会,传达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强力推进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莘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振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庆昌主持。

会上,莘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赵海磊传达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县政法委副书记马延国传达《莘县平安交通建设暨推进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实施方案》;朝城镇党委书记刘同照、魏庄镇魏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文龙先后发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振国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莘县大力实施“一盔一带一反光衣”安全守护行动,城区安全头盔佩戴率已由原来的不足5%提升到85%以上,2021年7月,全省电动自行车秩序整治现场推进会在聊城召开,莘县经验被全省推广,死亡事故也明显下降。但情况依然不容乐观,安全头盔佩戴率忽高忽低,在农村头盔佩戴率更低,死亡事故依然高发。2022年,莘县辖区因交通事故死亡84人。其中,电动二轮、三轮车驾乘人员死亡45人,超过死亡总人数的半数,不戴头盔、不规范使用头盔是驾乘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要想减少交通事故伤亡,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佩戴安全头盔。

会议要求,首先要抓好宣传教育。坚持宣传先行,交警大队、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双微”平台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宣传,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各镇街、村庄要加快推进“一栏一牌一喇叭一微信群一警示一书”建设,做到“栏牌树起来、喇叭响起来、微信用起来、警示看起来、承诺签起来”,大力提升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将安全头盔佩戴作为“文化下乡”“电影下乡”的重点宣传工作;教体部门要牵头做好学生及家长安全头盔佩戴的宣传引导工作。其次要突出综合治理,按照“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镇街要全面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底数、安全头盔缺口,广开头盔采购渠道,让老百姓有地可买。网格员、村两委干部要安排人员在村庄主要路口、小区门口开展劝导,把好出门关。交警大队、派出所、街道、社区(村委)要组建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严查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由派出所依法打击、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同时要落实单位通报、宣传曝光等制度,争取处罚一例、教育一片。最后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四级书记”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治理模式。用好追责手段,对今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应急管理、交警大队要进行深度调查,看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看是否存在管理部门、责任主体工作不到位的情形,未履职尽责的,要呈报县安委会或县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责任,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做到负总责、负全责,亲自调度、亲自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一岗双责”,做到人人身上有职责、个个肩上有担子。牵头部门要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要强化作风转变,在2021年,莘县在头盔治理工作上就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年要认真落实“三提三敢”工作要求,在提升执行力上当标杆、作榜样,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与会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领域的工作。要强化考核评价,安全头盔佩戴工作将纳入全县平安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县平安办、安委会要强化考核,出现问题通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在朝城镇交通安全文化广场召开,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马延国、朝城镇党委书记刘同照、网格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翟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冯耀川、各镇政法委员、综治办主任、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部分派出所所长、交警大队中层以上干部、朝城镇各管区书记、全体村党支部书记等300余人参加会议。(通讯员 纪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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